技術摘要
本發明專利所揭「處理焚化飛灰及其他廢棄物之方法」,係添加至少一種廢棄物於家戶垃圾焚化飛灰,然後於 ≤1100℃進行低溫化合及共熔反應,以獲得一可資源再利用之熔融產物。該溫度遠低於傳統使用於熔化家戶垃圾焚化爐飛灰的溫度 (註: ≥1300oC),從而大幅度節省了初設之設備成本和後續之營運成本。值得注意的是,台灣每年妥善清運和處理家戶垃圾焚化爐飛灰的政府預算約為新台幣80~90億元,平均每公噸的焚化飛灰清理費用約30,000元;反觀本專利所提出的低溫熔化方法所耗用的電費每公噸約僅4,000元。本專利提出的技術每年預期節省其中一半的政府預算。此外,相較於目前台灣幾乎全部以水泥固化、然後掩埋的飛灰處理方式,本專利技術可以完全屏除掩埋場的使用,節省大量的土地資源。
現有技術描述、問題及其缺陷
國內每年大型焚化爐產生約30萬噸之飛灰,合計處理費達80~90億元。為解決飛灰處理之問題,有縣市地方政府規劃高溫熔融法,使飛灰經熔融後能夠成為無害環境之物質,但是,該高溫熔融法之操作溫度係須為1300℃以上,以致於硬體設備及操作成本過高,無法實際運行。
本技術發明之目的及達成功效
本技術目的係在於提供一種處理焚化飛灰及其他廢棄物之方法,其係能夠以800〜1100℃之熔融溫度處理之,以大幅降低政府編列之處理之成本。其能夠穩定產出無害環境、可回收再利用之固狀終產物,不僅能夠減少後續處理所需之空間,亦能避免對於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相關專利資訊
中華民國發明專利 I689687